一、考前纪律
应试人应携带身份证,在规定的时间到候测区报到、验证,迟到30分钟以上者,将取消其测试资格。
开考前15分钟,应试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按编号进入备测室,领试题备考。应试人应安静备考,关闭手机,不与他人交谈,不在试卷上作任何记号。
应试人离开备测室时,不得带走试卷。
应试人进入测试室,除身份证和准考证之外,不能携带任何资料。
二、应试要领
(一)登陆操作
应试人进入测试室首先应正确戴上耳麦,话筒在左侧,请调整话筒至嘴部距离2-3厘米的位置,避免话筒与面部接触。
正确输入准考证号(后4位),信息确认无误后,点击“确认”按钮进入。
(二)音量把握
根据提示音进行试音。试音过程中,要以正常适中音量朗读试音文字,声音不宜过大或过小。正式测试时,朗读音量要与试音时保持一致。
注意:电脑界面的右下角有一个音量提示条。它会随着应试人音量大小的调节而不停地发生跳动。应试人在测试过程中,应将音量控制在音量条1/3以上、1/2以下的区间内(由下往上);否则,声音过大或过小,均会引起评测失败。评测一旦失败,考试即以0分处理。
(三)语速把握
每题的测试时间是根据《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》制定的,应试人应根据测试内容,做到吐字清晰完整,语速适当。
(四)避免漏读
应试人应横向朗读第一、第二题,不要错行漏行。
朗读短文时要注意语义连贯,不漏行,防止添字、漏字、改字。
(五)重读、回读现象的处理
根据《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参考标准》,第一、第二题的个别字词允许应试人改读一次,如果改读,以第二次读音作为评分依据,计算机将会自动识别,不影响整体评分。
朗读短文时不能回读,否则,计算机将根据评分标准扣分。
(六)命题说话的把握
第四题命题说话部门由人工赋分,考试范围为《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》规定的30则话题。
应试人应按测试目的、要求来说话,如有背稿、离体、简单重复、胡言乱语等现象,将按评分标准予以扣分。
说话满3分钟后,即可停止答题,系统自动提交试卷,结束全部测试。
(七)时间的把握
录音过程中,请注意屏幕下方的时间提示,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每项考试内容。
每一题开始前都有一段提示音,请在提示音结束并听到“嘟”的一声后,再开始测试。前三项试题每读完一题后,应及时点击右下方的“下一题”按钮继续测试,以免录入太多的空白杂音影响测试成绩。命题说话测试时,应试人应注意屏幕下方的时间提示条,必须说满3分钟,说话时间少于30秒(含30秒),本项为0分。
(八)其他
除测试过程中必要的操作外,应试人不得随意操作电脑,考试过程中如发生异常现象,应举手示意考务人员处理。
因应试人随意操作造成的录音质量不好、死机、重启等,后果自负。
测试结束后,应试人应摘下耳麦,放在指定位置,立即离开测试室,并注意保持安静,以免影响其他人测试。
时间:Sep 11, 2012 12:17:00 PM